足协纪委会正式宣布:深足扣三分罚款10万

北京时间9月4日下午,中国足协正式作出处罚决定:扣除深圳队的中超联赛积分3分,罚款10万元,并取消公平竞赛奖资格。足协纪律委员会就此决定发表声明,认为这一处罚决定定性准确,扣3分已数最低处罚。
足协纪律委员会表示,应深圳亚旅足球俱乐部的申请,中国足协召开了关于深足延误比赛事件的听证会。有关人员对此次延误比赛事件进行了阐述、解释和说明,各方当事人分别做了最后陈述。与会委员经过充分的讨论,认为:本次听证会所调查的事实与9月1日纪律委员会召开会议上所了解的事实并无二致,没有发现新的事实和证据,纪律委员会此前会议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处罚条款正确,因此,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66条规定,对深足延误比赛给予罚款10万元,扣除3分联赛积分和取消2009年公平竞赛奖评选资格的处罚。
纪律委员会还表示,《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系根据国际足联和亚足联的有关规定所制定,且在下发前征求了各俱乐部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66条之规定,在出现延误比赛或者弃赛的情况时,扣除积分应不少于3分,即本次对深足的处罚适用的是该条款最低限。如果出现该处罚办法中规定的更严重或故意的情节,则是将扣除3分以上联赛积分以及降级、取消注册资格等更为严厉的处罚。
纪律委员会表示:深足延误比赛事件不仅严重违反了《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而且,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比赛秩序、破坏了足球环境、损害了中超形象,不论任何俱乐部出现这种行为都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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