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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台国宾馆怎么就这么牛?

钓鱼台国宾馆怎么就这么牛?

据《京华时报》10日消息,钓鱼台国宾馆因4次阻止北京市东城法院法官和法警入内执行公务,而被开出罚单10万元。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7月17日,因租用钓鱼台国宾馆房屋的一家单位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东城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庭法官一行来到钓鱼台国宾馆北门,对传达室工作人员说明案情后,希望入内对这家单位进行强制执行。法官出示了工作证、协助履行通知和公函。 执行干警在外等待时,传达室外扩音器突然传来警告声:“都退到警戒线后面!”随后,一名工作人员走出传达室,拽住法警的胳膊往外拉。保卫部工作人员还说,联系不到领导,不能让法院人员进门。僵持1个多小时后,法官决定开具留置送达协助通知书,要求被执行单位履行判决义务,但在场的几名工作人员拒绝转交并到了传达室内。法官将通知书从小窗口递进去,但通知书很快被扔出。据了解,法官和法警此前还有3次在钓鱼台国宾馆被拒绝入内的经历。 看了这则消息,我有这样两个疑问。 一是钓鱼台国宾馆的保卫人员为什么这么牛? 钓鱼台国宾馆虽然担负接待国际贵宾的任务,有着一定的安全管制级别,但并不是中南海,仅仅是一家宾馆而已。正如《京华时报》记者致电钓鱼台国宾馆时该单位公关部的工作人员所说,进入的人员只要出具单位证明或介绍信还是可以进入的。法院的执行干警在要求进入这家宾馆时,不也是出示了工作证、协助履行通知和公函等证明文件的吗?为什么就不能进入呢?在明知是法院干警执行公务的时候,保卫人员还大声的警告:“都退到警戒线后面!”并拽住法警的胳膊往外拉。 这是怎样的一种衙门作风?过去有句老话叫“宰相府里七品官”, 宰相府里一个衙役、一个佣人,就可以比在其他品阶低的官员高级些,就可以冲着别人吆三喝六的。现在有些国家机关的安保人员,和过去的衙役作派有什么区别呀?连执法的法警都不看在眼里,这不是对国家法律的一种藐视吗?细想,那些安保人员其实也算不上什么“衙役”,只不过他们自我感觉良好而已!他们为什么敢这样做,这并不只是他们个人素质的问题,还是部门的特权思想作崇。从这些“衙役”的作风上可以看出来,有些部门权大于法的潜意识还是存在的!我们的法制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想在全民中间推行知法守法的理念,恐怕还要自上而下做大量的工作。 第二个疑问是,什么样的单位在租用钓鱼台国宾馆的房屋?在做着什么样的事情? 钓鱼台国宾馆一般是国家接待外国元首或国家开展国际活动的地方,怎么会有经营性单位在里面租房子呢?这样单位居然有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事实,可见也不是一个什么遵纪守法的好单位。对于这样的单位,国宾馆的安保人员还予以积极的保护,为什么?正如一些网友所说:绝对不能以国宾馆是不完全开放单位为由,保护违法行为。 其实,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以及广告业进一步开放,一些经营性单位有意利用“象征国家公信权威”的地标志性建筑或其他形式,从事带有欺骗性商务活动的行为,有段时间还是比较多的。去年,我曾写过一篇文章,总结过此类商务活动(或广告),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利用象征国家公信权威的标志性建筑,组织一些以盈利为目的的所谓的学术交流活动、评奖活动、新品上市及其他内容的新闻发布会等。这类活动往往不具有任何政府效力,但由于打着在“人民大会堂”“钓鱼台国宾馆”或其他象征公信权利的机关、属地举行的旗号,所以使一部分人误认为具有某种权威,从而想积极参予,但最终并无多大收益,甚至上当受骗。 二是以“钓鱼台国宴用×”、“人民大会堂国宴专用”等字眼误导消费者。在各种传媒或产品包装上,使用这样的语言作为广告语,一方面是在借用国家公信权威抬高自身产品的身价;另一方面,通过这样的宣传,使消费者误以为本品的品质,已经得到了相关权威机构的认可,非常值得信赖。这种宣传,在产品质量有保障的前提下,似无祸患,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那就会让国家权威失信于广大消费者,有损于国家形象。 利用国家公信权威从事商务活动或做广告宣传的现象,还远远不止这些,其他类似现象不一一列举。这些现象,如不及时加以制止,势必会对国家公信权威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觉得对于有些单位或个人利用上述场所,开展某些商务性活动时,出租单位真正的做法是予以严格监督。特别是对于法院需要查处的违法行为,更应该积极配合,确保单位的声誉或国家的公信权威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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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在外等待时,传达室外扩音器突然传来警告声:“都退到警戒线后面!” 当时看到这,笑晕!!!难道要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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