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南沙群岛被多个国家占据,对待南沙问题应采取远交近攻、以战促和的战略。南沙诸岛中越南占据的岛礁最多,军事实力最强,态度最为强硬,是名副其实的贼首,越南又与我国最接近,拥有共同的陆地边界,最容易遭受打击。打垮越南就可以对其它小国起到震慑作用。其它小国唯越南马首是瞻,一旦越南垮台,其它喽啰自然一哄而散。为避免遭到越南的下场,主动会回到谈判桌前。所以,南海问题归根结底就是一个越南问题。
ffice
src="http://bbs.huanqiu.com/images/smilies/default/shocked.gif" border=0 smilieid="6">ffice" />
越南在南沙的中心据点南威岛
上策:目前越南对南海的多块海域进行油气招标开发,拉西方大国的石油公司进行合作,以期获得经济利益和国际社会的事实承认。我国应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对越南所占岛礁的周边海域进行勘探开发,而且即使有能力独立开发也一定要拉美、英、俄、法、德等大国的石油公司共同开发,合作条件要比越南开出的条件更为优惠、更具吸引力。对同一海域的开发,外国石油公司就会放弃同越南合作而加入我方阵营。这样做实际上就是将西方大国变成中国的利益相关方。而且在签订合同时还一定要附带一项特殊协议,就是一旦勘探开发活动遭到周边国家军事袭扰时我方负责先行垫付赔偿外国公司的经济损失,然后再由我方向肇事的第三国索赔。这样做有双重含义:第一,一旦越南对我开发南海活动进行军事攻击,我方即刻向外国公司支付全额甚至超额赔偿,然后再向越方索取巨额赔偿。如果越方无异议,则等于其默认我方对南海的主权。只要越方拒绝赔偿,便可以名正言顺地发动对越南所占岛礁的夺岛之战甚至摧毁其在南海开发的几百口油井。第二,一旦中国摧毁了越方的油井,则比照中方与外国公司签订的协议,理所当然要由越方自行赔偿合作方的经济损失。至于越南能否再从中国拿到赔偿,那就要看它有没有这个实力了。一旦中国的海上军事行动不利或陷入僵持,则以越方侵犯我广西云南边境为由对其北部陆地边界施以重拳,必要时占领几座城镇作为谈判或索赔的筹码。
被越南侵占的南沙群岛奈罗礁
中策:既然越南是非法占据我岛礁,我方则可以对南沙诸岛施行巡查的权力。对越南所占岛礁的补给船进行拦截、搜查,允许其接走驻岛人员,但不允许输入食品、淡水、物资。一旦越方因此与我发生冲突,则可以以此为借口发动夺岛之战。个人以为南海诸岛多属于易攻难守,驻扎成本高昂的弹丸之地,占领后也极易被对方再次攻取,所以对于一些较大的、由利用价值的岛礁应派兵驻守,对那些利用价值不大的岛礁则应侧重于摧毁岛上越方设施,树立我方主权碑,然后再以防止海盗利用为名向岛上倾倒核废料,以防他国再次占领(核废料也是我核废料,一样是主权所系)。
被越南侵占的南沙群岛景宏岛
下策:直接利用一些冲突因素发动夺岛之战。由于缺少上中策那样充分的借口,容易引起国际舆论的反弹,但古人云:“始乱之,终纳之”,只要我方有效的掌控南沙,生米做成了熟饭,谁也不会奈我何。
另外还有一下下策:就是在越南非法占据的岛礁中选择几个作为靶岛宣布进行核试验(既然是我领土当然有权这样做),将其炸入南海,周围海域自然就变成公海(这些岛礁很多只是略高于海面的弹丸之地),然后再将几个小国拉回到谈判桌前。但当然这样做势必会造成更大的国际压力,所以是下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