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尽快实行各级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我国地广人多,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巨大,各地民众生活水平参差不齐,直选的难度无疑将是巨大的。但**向来以具有超强的组织发动能力闻名于世,只要有坚定的政治意愿,克服困难应当不在话下。为了减少选民的负担,提高参选的积极性,各级人大代表直选应安排在不同的年份举行,每年只安排一次。至于具体运作,包括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公开透明的选举制度,候选人的产生途径及其政见主张的宣传…,总之是百端待举。但是放眼全球,别人不都在这样做吗?为什么唯独我们做不到?在下还相信,只要表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决心,诚心取信于民,在可预见的将来,**的执政能力尚无任何政治力量能出其右,更不要说取代了。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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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实行人大代表专职化、专业化。应当明确,人大代表一经当选即成为专职政治家,其代表资格来自选举所体现的人民的委托,而不是其原来所从事的社会职业。代表在其任期内有必要与原来所从事的职业及原工作单位脱钩,民营企业家亦应以某种方式暂时脱离企业经营,在任期间由国家发给工资及提供履行代表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如配备相应工作人员的办公场所,交通工具等等),使所有代表都能以全部精力和能力专注于国是议题,全心全意地代表人民履行代表职责。
第三,在代表专职化的基础上,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人大组织机构和议事规则。人大(特别是全国人大)必须瘦身,三千多人济济一堂,壮观倒是颇为壮观,但怎么能议事?究竟是三千多人每年开会十天,还是人数减少到一千上下常年开会,哪一个效率更高?解决问题更及时?结果应该不言而喻。为了加强代表对各项国是议题的参与度,应当加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人员组成和地位均应与目前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当,使几乎所有代表都参加一个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的全体会议以每年召开两次,每次会期一个月左右为宜,各专门委员会则应常年开展工作。改变目前每次开会前临时推选主席团的做法,使各级人大主席团成为常设,其地位高于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兼任,主席团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代表人大就国家政务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