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争论:
我们如此关注奏国歌时部分运动员行“摸心礼”这个细节,说明普通公众对
奥运会每一个细节的关注,都已到了苛求的地步。如此热烈关注并试图规范细节行为的心态,让我们看到了普通公众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强烈信念和信心,这值得褒扬。但与此同时我们应该意识到,如此封杀“摸心礼”的做法,显然和“和平、友爱、宽容”,“相互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相背离。以如此敏感的
民族文化心态解读“摸心礼”,显然无益于我们开放、包容
民族心态的养成。
《国旗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唱国歌。”国家只规定肃立致敬的态度是对的,但没规定手怎样,更没有规定放在心口是违法。动作你可以随意。你是军人,你可以行军礼,你是少先队员,你可以行少先队礼,你是普通老百姓,你可以站着注目就可以,你是热血爱国学生,你可以摸心注目,都可以。
有网友指出”,“摸心礼”是美国的“专利”,肢体动作也有专利!?人的肢体动作都是共通的!咱们是不是需要什么都跟人家有所区别,难道要组织运动员去学习各国的国旗法以记住区别?其结论是“这个动作有合理性,不要因为美国用它,就成了咱们的禁区”。否则,“人家摸哪咱就不能摸哪,反倒是不自信的表现。”
我觉得摸哪里应该并不重要,主要是表达了当时一种情感,运动员做这个姿势,应该是想表示祖国在我心中的意思,决不是为了模仿谁.难到要大家升旗时敬军礼吗?得冠军升国旗的时候,心情激动的程度可以想象到,双手下垂实在是个很"难"做到的动作,想象一下咱们在看足球时,中国队要是进了别人一个球,我们能做到"双手下垂,面露微笑"这个动作吗?肯定是激动的跳起来,升旗时当然要站稳了,可激动的心情也要有所表示,所以做个动作应该是可以理解的.不要什么都上纲上线,以前不也是有人说国旗画在脸上,是对国旗的不尊重吗?现在大家也认可了. 体育是一件快乐的事,让我们用一种轻松的心态去理解吧!
礼法和习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一个民族文化的血脉,是民族凝聚力的源泉。正如有网友所说,评价一种文化的生命力,首先就是看他的影响力,而文化与文化之间的较量,往往都是从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开始。假设有外国人来模仿我们中国的礼节、习惯,那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很自豪,因为这说到底是代表了一个国家的文化生命力。而对“摸心礼”的排斥,不正是对于民族文化不彰的一种担忧和焦虑吗?
认为中国传统的才是最好的!难道这才是爱国?
洋务派的师夷长技以制夷!难道是就崇洋媚外?
一个思想多元的社会,应该容许“摸心礼”的存在;一个海纳百川的文明,应该从不足和缺憾中及时汲取力量,为我所用;而开放的中国,也必定拥有以传统文化诠释奥运精神的能力与魄力,用“相互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让世界聆听到我们真实的心跳律动。 我们期待奥运,奥运精神的星火照亮了每个人。我们要相信男足在北京奥运有突破的表现,不要以一个“摸心礼”而小题大作。
奥运会的领奖台,是至高的荣耀之巅,是奥林匹克精神终极体现的一个单元。而升国旗、唱国歌则将至高的奥林匹克精神与“狭隘”的民族主义情愫完美结合、水乳交融,并因此而将这个仪式赋予了太多的内涵。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会关注这样一个看似“小题大做”的命题和追问:升国旗时,我们该以怎样的一个仪态,来展现我们的激情与兴奋,升国旗时,我们的手到底该放哪儿,才是最合适最妥当的?
虽然“《国旗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唱国歌。”但是这显然是一个“语焉不详”的法律条文,并且有着相当大任由国民“
自由发挥”的空间。而事实上,在历届的奥运会领奖台上,我国运动员的的姿势也都是姿态不一,比如有的是一手拿鲜花,一手拿金牌;有的是双手在胸合握鲜花;有的就是如网友所争论的行所谓的“摸心礼”。事实上,如果不是这次中国运动员该不该在升旗仪式上行“摸心礼”的公共辩论,其实这一礼节已经为很多人所接受。
中国运动员不该在升旗仪式上行“摸心礼”?显然,这是一个在《国旗法》中找不到法理依据,在辩论中也是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论题。“东施效颦”总觉别扭的民族主义情愫,固然“发乎情”,但是“握手也是国外传来的,是不是也得禁用?”的反问,却也“止乎礼”。显然,纠缠于这样一个你是我非的争论中,永远不会有一个终极的答案。
笔者在这场“摸心礼”的公共辩论中分明察觉到了一种深深的民族文化的焦虑感。礼法和习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一个民族文化的血脉,是民族凝聚力的源泉。正如有网友所说,评价一种文化的生命力,首先就是看他的影响力,而文化与文化之间的较量,往往都是从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开始。假设有外国人来模仿我们中国的礼节、习惯,那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很自豪,因为这说到底是代表了一个国家的文化生命力。而对“摸心礼”的排斥发反转镜像,不正是对于民族文化不彰的一种担忧和焦虑吗?因此,这场公共辩论其实在本质上是如塞缪尔.亨廷顿语境下的一场“文明的冲突”,是中西两种文化竞争力失衡下的一种“过敏”,其所反映出的,是西方文化的依旧强劲,以及民族文化在这场“文明的冲突”与较量中的式微与疲软。
其实,我们在民族文化上的焦虑与彷徨,并不仅仅只是表现在“升国旗时,我们的手到底该放哪儿”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上。比如,近年来,传统节日的式微以及各种“洋节”的红火,就如同今年8月7号七夕节----中国的情人节,肯定“火不过”每年的2月14日“情人节”这个现象一样,民族文化的焦虑感表现在社会
生活的各个方面。如果民族文化不彰,民族文化焦虑的心病不彻底祛除,那么“升国旗时,我们的手到底该放哪儿”以及与此类似的问题,就永远不会有多数人认可的结论。而要消解这种缠绕在国人心头的民族文化焦虑感,一方面需要我们从根本上推进民族文化的复兴与建构,另一方面,以开放和包容的心态接纳外来先进文化,也是应有之义。
听我一句一句来反驳
1."国旗法规定肃立也只为要严肃,别乱看乱跑,没规定手怎样,更没有规定放在心口是违法。”
这句大错!连肃立都不懂了,没规定手放哪儿就可以放裤裆里吗?也没规定放裤裆里违法,你就放裤裆里吧!
2.“相信很多运动员这么做,只是觉得这样很能表达自己的心情,完全自发的不是做秀,更没楼主想那么复杂。”
这句大错!那是一个严肃的场合不可以随意表达自己的感情,你代表中国的公众形象。完全自发的不是做秀就正确吗?我们要有思想,不要以为简单就是纯洁,有时候他代表无知!
3.“你能说运动员激动之下擦眼泪,因为没有做到“肃立”,手乱动,是违反国旗法吗?”
这句特错!你不要把下意识的小动作和有意识的长时间的礼仪性动作混为一谈,你没有文化吗?
4.“咱们是不是需要什么都跟人家有所区别,难道要组织运动员去学习各国的国旗法以记住区别?”
这句还有比这句更错的吗?是不需要什么都跟人家有所区别,但我们有我们的国旗礼仪,我们有我们庄重庄严的形象,这不是你们家想怎样就怎样,你该不会是不懂规矩吧?你不需要组织运动员去学习各国的国旗法以记住区别,你只需要记住我们的国旗礼仪!
5.结论更
搞笑{其结论是“这个动作有合理性,不要因为美国用它,就成了咱们的禁区”。否则,“人家摸哪咱就不能摸哪,反倒是不自信的表现。”} 。
这个动作如果说合情不合理我可以勉强同意,怎么能说有合理性呢,你该不会是不通情理吧?!我想说也不要因为美国用了它我门就要不分场合的滥用啊!也不要因为美国用了他我们就忘掉了我们的国旗礼仪!我还想问人家摸哪儿咱就摸哪儿就是自信的表现吗?这样辩论很无聊!
《国旗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唱国歌。”
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为了维护我国国旗的尊严,增强人民的国家观念,1990年6月,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认真遵守《国旗法》的各项法规,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但遗憾的是我国体育界和宣传部门并未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国旗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唱国歌。”可是,近十年来,我国一些代表队和运动员,在出场仪式上、在国际领奖台上,当五星红旗升旗,国歌奏响时,却热衷与模仿美国人行“摸心礼”(这是我给它起的名,即将右手掌放在左前胸,表示‘祖国在我心中’)。
一个国家级运动员不知道按《国旗法》行礼已是一种悲哀,而故作姿态,“东施效颦”,让人看了觉得特别难受。因为它不符合《国旗法》的规定,严重损害了国家尊严,是民族自尊心,自信心缺失的表现。谈起雅典奥运会,人们津津乐道的是我国获得的金牌、奖牌的数量,却忽略了我国获奖运动员站在领奖台上的形象。当五星红旗升旗时,有的运动员肃立致敬,有的则行“摸心礼”,动作极不规范、统一。实在有损于国家和民族尊严,应当引以为鉴。希望这种现象在北京奥运会上不再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