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kongjian 于 2009-7-3 10:59 发表
听说你要离开?
正确的舆论引导,必须建立在宪法和国际法的公共知识基础之上,
而不是建立在分裂国家的以偏概全的主观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基础之上
天下分久必合。中国内战以来没有分裂成两个中国,更没有什么国家的继承关系!
序言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一八四〇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
二十世纪,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
一九一一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
但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
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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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序言的重要功能是为国家政权提供合法性依据。
国家政权存在的基础,不仅需要有客观事实,在形式上还需要合法性作依据。
宪法序言对于理解和解释宪法正文内容的含义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现行宪法的序言解释【中华民国】的成立具有举世公认的合法性,
【并且补充说明】:“但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谁来继续完成这个任务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前【中华民国】是什么宪法关系呢?是新旧政权的延续和政府的继承。不是国家的继承。
这就是宪法上的结构规范。
注意,国家继承的合法依据与政府继承的合法依据是完全不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具备国家继承的合法依据。
而只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继承条件和合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