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选制作为西方
民主制度的核心构件,能否普适于其它地区,这一直是世人倍加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在
中国,学界民间有不少人视普选制为
中国实现
政治进步、解决当前棘手难题的唯一出路。在体制内声音已明确拒绝照搬西方模式后,学界民间的诉求更凝聚成一种张力。在这种背景下,
中国思想界各种流派自然而然都将视线聚焦于最近的乌克兰大选。
从理论上说,现代普选制的政治意义一是赋予执政者以程序合法性,二是为民众安排一种参与政治选择的间接方式。但是,此次乌克兰的大选危机告诉世人,作为一项根本性的制度安排,普选制对政治生活的影响是全方位的。除了实现上述功能外,它还会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这些连锁反应,反过来又会影响上述功能的实现效果。因此,对于普选制的功用评价不能仅仅依据抽象理念或设计原理,而必须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全面考察。普选制究竟会给社会带来何种变化、其最终效果是正是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具体国情。
持不同意见的观察者都注意到了,此次乌克兰大选更象不久前台湾举行的选举,而非类似欧美发达国家的选举。除了新制度需要适应性磨合外,乌克兰与台湾还有一大相似,那就是选举几乎导致了共同体社会的分裂。
之所以几乎导致分裂,是因为客观上存在着可能导致分裂的严重对立。普选制确立政治合法性的方式是让各种不同的声音都充分释放出来,相互竞争,凭声音的大小确定胜负。为争取胜利,各种声音都努力放大自己,从而也极力放大了彼此的分歧和对立。如果这种放大达到一定限度,社会连接的纽带就可能不足以继续维系、就可能被绷断,分裂就难以避免。
可以说,最近台湾、乌克兰的选举比较不象当代美国的选举,而更象1860年美国的选举。那次选举所造成的裂痕几乎分裂了美利坚,最后需要通过一场惨烈的内战来予以缝合。当时造成裂痕的是南北蓄奴、废奴之争,在今天的台湾,题目变成了台籍外省之争、统独之争,在乌克兰它是东部西部之争、亲俄亲西之争、东正教天主教之争。
是社会的不同结构导演了普选制的不同结局。在价值相对中立、利益冲突观念分歧不严重的社会,不同声音的较量不会导致难以弥合的裂痕;由于在社会构成中中间层的体积庞大,分歧对立的两端都不足以决定胜负,政治主张被迫向中线靠拢。这样的社会往往是中产阶级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如欧美发达国家。但在中间层弱小的社会,没有中立的缓冲,对立双方只能凭一己之力压倒对手,于是都极力放大自己的声音,同时也放大了分歧和矛盾,使社会陷入分裂险境。
台湾和乌克兰最终没有象南北战争时的美国那样走向内战或真正分裂,这其中,外部环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全球化时代,一国的问题就是国际问题,大国意向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其它国家的命运。可以设想,如果乌克兰如同南北战争时的美国一样是一个相对独立封闭的社会,那么内战或分裂的系数将大幅增高;如果再次选举的结果仍然是亲俄罗斯的亚努科维奇获胜,结局也难预料。只有当亲西方的尤先科赢得选举,国内选举的结果与国际干预的力量对比格局相一致时,尘埃才易落定。从这个意义上说,乌克兰议会和最高法院先后宣布第一次选举无效是作出了有利于国家统一和稳定的明智抉择;或许也正是出于这种考虑,上述两大机构才作出了“选举无效”的裁决。但不管怎样,社会对立的裂痕仍然存在,新当选的尤先科政府注定只能是一个难有作为的软政府。最新的事态发展似乎也印证了这一判断:刚被尤先科任命为政府总理的铁木申科女士甚至在其被任命之前已经公开吹嘘:尤申科已在一个无法脱身的交易中承诺任命她为总理--由此看来,乌克兰人民的苦难不是已经终结,而是新的苦难才刚刚开始。
此次乌克兰大选也引出了另一话题:本意在于让民众参与、由民意决定的国内民主程序,在事实上却成了外部强权干涉本国内政的工具。相对于一国公众来说,国际强权可能更有能力左右选举的结果,尤其是当这一强权同时又拥有国际范围的话语霸权,即普选制正是从这些国家引进、因此它们天然拥有对于选举过程是否合法的道义裁决权时。民主制在此处陷入了难以自脱的悖论:这种事实上是由国外势力扶持上台的政府,能有多大的国内政治合法性?这种事实上是被国外势力操纵结果的选举,又能在多大程度上体现民众的意志?
普选制的辩护者们认为,普选并不必然导致国家的分裂,因为也有一些多民族国家经历了民主化过程没有出现分裂;普选时的外国干预也不会改变民主程序的性质,因为所有外部影响最终都要通过选民投票才能发挥作用。
在中国国内这一轮针对乌克兰大选的讨论中,无论肯定、否定乌克兰大选的双方似乎都没有意识到,乌克兰大选对于中国的意义并非仅仅是提供了一种关于普选制可能后果的空泛说明,而是提示了一种可能后果的极端性示范,从而在极端的情境下向中国人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普选制可能导致国家分裂、导致国家命运被国际强权操纵,你们怎么办?在这种可能性下,你们愿意选择还是放弃普选?
人类对外部世界认识的扩展,往往是在加入对极端可能性的考虑后才产生的。不对应于光速,就不会有相对论;没有对自然状态的理想化设定,就演绎不出自然法、基本人权和自由民主的天然正当性。正是由于另一类极端情境的客观存在,人们必须慎重对待普选制的可能风险。普选确实并不必然导致国家的分裂,但也确实有可能导致国家分裂,至少它会放大分裂的可能性;而对于这种放大效应,迄今为止并无有效的应对手段。因此,“可能导致分裂”应该被计入普选制的实施成本,成为决策时的重要考量。
确实,国外干预实质上只是广义的说服、影响选民的过程,选举结果最终要得到大多数选民的同意,这与非民主制度下的强制、别无选择完全不同。但是,虽然程序、方式完全不同,但结局之可以被操纵,仍然是相同的,差别只在于是以强制还是以说服(包括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欺骗)的方式来实现这种操纵而已。在全球化时代,对于弱小国家来说,或许被列强左右只是它们无可摆脱的命运,不是被以这种方式操纵,就是被以那种方式操纵;但是,对于有资格成为举足轻重大国的国家来说,执政者被国外操纵、尤其是被与自己的国家有着重大战略利益冲突的外国操纵,性质即大不一样,它对于国家前途、国民利益的影响也大不一样。
这就是乌克兰大选给予中国人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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