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农奴主剥下的小孩皮
热格:
本处需进行天女敬食佛事,需头卢四具、肠子十付、净血、污血、废墟土、寡妇经血、麻风病人血、各种肉、各种心、各种血、阴地之水、旋风土、向北生之荆棘。狗粪、人粪、屠夫之靴等物,务于20日送往次曲康。
致热刀头目:
为**喇嘛念经祝寿,下密院全体人员需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为切实完成此次佛事,需于当日抛食,急需湿肠一付,头卢两个,各种血,人皮一整张,望立即送来。
束斯基稍夏帕空
“为DL喇嘛念经祝寿,下密院全体人员需念忿怒十五施回遮法,为切实完成此事,需当时抛食,急需湿肠一付、头颅两个,各种血、人皮一整张,望即送来。”
这封50年代初旧西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致《热不典头目》的一封令人震惊的信件,至今保存在西藏自治区档案馆里。
记者是在新社会成长的藏族青年,没有亲眼目睹旧西藏的黑暗、残暴,但眼前这些仍散发着血腥气的命令和文件,把记者带向了封建农奴制度下的悲惨岁月。走在档案馆的大厅里,目睹这些真实记载着历史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档案,我禁不住想,旧西藏的人权记录,是多么的可耻啊!
农奴主剥下的农奴的皮
被砍掉一只手臂的西藏农奴
带手脚镣的西藏农奴
研究西藏档案的藏族专家介绍,在西藏和平解放以前,用人体器官进行宗教活动的情况经常出现。在这个档案馆内保存下来的大量近代史档案表明,在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前,农奴的人身为领主所占有,农奴主可以把农奴用于租让、转让、赌博、抵押、赠送或出卖给其他领主。
坐落在拉萨市西郊的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现存有自元代到本世纪50年代约700余年的档案资料,是我国目前保存地方档案最丰富的档案馆之一。
走在档案馆的大厅里,思绪禁不住要在历史和现实之间闪回。和平解放后,西藏各族人民同全国各族人民一样,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获得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所有公民权利。藏族人民之间,以及藏族与汉族以及其他民族之间,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西藏人民从未像今天这样享有充分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在西藏档案馆一份档案中写道,和平解放前,日喀则仁布县的贵族噶德娃擅自提高差税,强行霸占土地;农奴告状到DL政府,却无人理睬。当时因为要支付重税而破产的差巴(农奴)比比皆是,贵族之间相互用奴隶低债的现象屡见不鲜。
史料记载,处在封建农奴制度下的西藏,占总人口不到5%的官家、贵族、上层寺院几乎占有了西藏全部的土地、草原、山林和绝大部分牲畜。一份历史档案记载,1950年的西藏有100万人口,其中没有住房的就达90万。
西藏各教派上层喇嘛,在修密法时还残害人命作供品。14世纪的汉文记载,已经提到13、14世纪来的西藏喇嘛,使用人脑盖骨、胫骨、人皮等。当时的喇嘛自己还说,有时使用血淋淋的人心人肝作供佛的供品。这种残酷野蛮的手段,一直在西藏上层喇嘛间秘密流行着。从1958年到1959年春,仅在拉萨西郊一个佛堂里,为了念经放咒,就先后向一个管事头人索要过整人头27个、人头盖骨6个、人腿骨4根、整张人皮1张、人尸1具、人肠14捆、人肉8块、人血9瓶。
在西藏密宗“即身成佛”的谎言下,在十四根本戒的恐吓下,掩盖了多少肮脏与邪恶,它们不仅掠夺女子的身体,还占有她们的灵魂,要知道她们都是虔诚的佛子啊,她们都是佛说的我母我姐我妹我的女儿啊!她们因为没有佛法的鉴别能力,只是有这一颗善良的心,就这样成了无辜的牺牲品,喇嘛的罪恶行为令人发指啊!
那些大量的博通古今,从儒家到道家,从亚里士多德到黑格尔,罗素,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到现代法学的人,他们对喇嘛教以蒸剥鱼肉藏民长达上千年的历史事实眼见如盲,甚至还认为这些喇嘛都是心怀菩萨心肠,却对众多喇嘛中至今无一人能够在世人面前展示其所谓神足天眼天耳他心通虹光身等等笼罩学人的神话之事实不究不问,唯是奴颜卑膝,还在各大论坛博客里,甚至出书编造这种无耻的谎言。
先不论你的道德如何,单就面对沧桑历史累累尸骸,你的内心是否生起了一丁点良心?更别扯哪门子蛋。众生皆恒为父母,连如此如山铁证,你都认为无所谓甚或为喇嘛辩护,你的良心呢?莫非像喇嘛一样狡辩佛法修证要踩死尸饮人鲜血而过?是否等来日喇嘛割你人头你还感恩戴德?
原帖由 fxh3303226 于 2008-10-9 20:07 发表“为什么那时侯没有贪官呢??? 这是不是他们的优势哦!”------6楼的话 难道杀人如杀鸡的喇嘛比贪官更有优势?贪官世界各地都有,但这样的喇嘛估计只有旧西藏有。这些喇嘛不仅贪婪而且残忍,只有比贪官更可恶! ...
(图1)
缠脚是旧社会的陋习,人们把自己的女儿,在三至六岁时就用布帛紧扎双脚,使脚骨变形,脚形尖小,以为美观,严重影响了妇女生理发展和行动自由,给妇女造成终身祸患。(图2)
缠脚在封建社会延续千年,明清即有人反对妇女缠脚,太平天国洪秀全曾发动妇女放足。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明确提倡妇女放足和禁止女子缠脚。到了“五四”运动,在反帝反封建和解放妇女的口号下,要求妇女彻底解放,首先提出妇女放足,禁止给女子缠脚,中年妇女放了脚,缠脚的女子逐渐少了。到了1926年大革命前夕,国共合作时,曾严格要求禁止给女子缠脚,中年妇女一律放足,以行政命令雷厉风行,汉中各县成立了“天足会”,大力宣传放足,不准女子缠脚。原帖由 卓玛 于 2008-10-10 11:11 发表如果有的话请用具体的数据和证据来证实. 不然别胡说! 世界上每个民族都经历过黑暗的时代. 所以过去的事情让他过去吧! 现在整个世界在改变, 所以每个民族也随改变. 让你看看缠脚时代的图片哦! http:// ...
src="http://bbs.huanqiu.com/images/smilies/default/mg_24.gif" border=0 smilieid="226">为什么当年翻身做主人的农奴们,现在却是最积极鼓动支持达赖,支持这些流亡农奴主的人啊!?希望我们的政府不该也好好反思这个问题了!
[ 本帖最后由 烦恼即菩提 于 2009-1-7 21: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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