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123
发新话题

打印

[原创] 拷问城管制度,而不是妖魔化城管

本帖已经被作者加入个人空间 本主题由 pianruo 于 2009-5-4 10:40 解除置顶

拷问城管制度,而不是妖魔化城管

拷问城管制度,而不是妖魔化城管

/周寿鸿

       这两天,雅虎关系正在进行一项投票,话题设计有点"无厘头"

  城管和交警都掉到水里,你只有一块板砖,你先拍谁?5个选项,只能单选。截至428日凌晨,已有7152人投票,结果如下:

  1.拍城管 30%

  2.拍交警 6%

  3.为了人民,为了正义,我先拍自己,把板砖一分为二,一块拍城管一块拍交警 9%

  4.一分为二后,都拍城管! 2%

  5.留着,谁先爬上来就拍谁! 22%

  6.留着,谁敢下去救人就拍谁!27%

  这个搞笑的投票调查,其结果也是一种民意体现,把6个答案加权统计,拍城管的比例要超过5成,可见民众对城管的积怨之深。相较而言,交警的形象倒显得可爱了。这个调查有点诱导,因为你只能拍砖而不能不拍。当然,即使再加一条:留着谁也不拍,估计得票率也不会超过1%

  城管部门及其执法队员在中国积怨已久,无论是被驱逐追赶的街边摊贩,还是冷眼旁观的民众,都将城管视为恶人。可是,城管部门已存在了10多年,说明其存在是有一定合理性的。随着城市的发展生活条件提高,市民对城市环境、城市文明的要求越来越高,城管部门承担着相应的职能。那么,城管成为"公众之敌"究竟是与生俱来的原罪,还是社会的误读?

       最近炒得很热的"城管执法秘笈" 一句"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激发了全社会的声讨,网友们普遍将之解读为"以暴制暴、掩饰暴力痕迹",却很少有人提出质疑。后来,反劫持谈判专家、北京警察学院教授高锋作为教材的编写执笔人出面回应了网络质疑。他认为网友误会了他的意思,"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的提法实际上是在说"不能把人打得满脸花甚至伤害到违法者的身体,执法不能过度"。我选择相信高锋的解释,当然也要批评他在书中表述欠妥。因为"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 这种说法,如果真实意思是掩饰暴力痕迹,也只会口头传达,是不可能写进官方教材的。

       但是网友们不会像我这样"轻信"解释,由于对城管的"恶人"印象先入为主,网友们宁愿相信就是城管内部的"执法秘笈"。我这样不识时务,肯定会挨砖头,成为雅虎关系调查中第6个答案"留着,谁敢下去救人就拍谁!"的被拍对象。

       不可否认,在我国不少城市,部分城管执法人员素质不高,野蛮执法时有发生,公众的恶感并非无由。但野蛮执法的个案,在媒体、网络的聚焦下常常被放大、走形,加重社会大众对城管的恶感。由于城管面对的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街头小贩,是需要养家糊口的弱势群体,而城管作为公权力的化身,在执法过程中容易与被执法者发生冲突,就给人以"以强欺弱""欺凌百姓"的观感。一方要管,使环境秩序归于正常,一方出于生存和营利的本能,拒绝遵守既定的城市游戏规则,两者必然相冲突,一旦执法便遭遇抗法,城管的尴尬角色,导致他们总是被千夫所指,成为道德法庭的被告。

       但是,一个城市,如果缺少了城管,或者城管弱势下去,小商小贩们强势起来,那城市占道经营、脏乱差环境就如《清明上河图之城管来了》中遍地垃圾,你会愿意生活在这样的城市中吗?因为舆论的压力,现在的城管也都在强调文明执法,以扭转社会上的不利影响,但一些小商小贩抓住了你文明的“弱点”,你说了也白说,动不动就把刀相迎,恶拳相向,你该怎么办?

       媒体、网络舆论,也极易形成话语暴力。城管打人会激起漫天声讨,城管被打却少有同情,甚至还会人人称快。城管作为公权力的一方,文明执法是原则、是最基本的要求,社会舆论有必要严格监督。但是,一系列城管遭暴力抗法事件,更应当唤起了我们对于城管职能和定位的思考。我们应当认清,在全国众多的城管人员中,粗暴执法、违法乱纪以至打伤打死人的问题只是极少数城管队员的行为,不代表全体城管人员。

  妖魔化城管,并不合乎公平正义,只能进一步恶化城管执法环境。城管队员并非恶魔化身,我们只有从城管制度设计本身上去寻找症结。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把《城管执法操作实务》网上曝光的南京玄武区城管执法人员赵阳,多年来以网名"桥上人家"在网上发表众多城管问题的文章,不乏自我批评乃至自揭家丑的帖子。他直言一线执法者很无奈,相关考核体系让他们不得不粗暴。

       中国的城管,先天不足,后天失调。至今,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和法规承认城管的法定地位。城管管什么,都由各城市政府随机决定。缺乏权力边界、执法程序明确的法律,自然给少数人的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留下了空间。因而,城管文明执法的实现,既需要城管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意识的树立,更需要统一的法律规范予以调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城管执法者的执法手段比较单一,只有处罚权,没有实施人身强制的权力。为了弥补城管执法能力的不足,目前,许多城市成立了专门的公安城管分局,这些队员身穿警服,属于公安队伍,专门对付暴力抗法事件。 然而,公安介入城市管理是否合适、公安与城管的权责如何区分,又是一个引发争议的话题。

  所以,要改变中国城管的尴尬处境,应该完善城管的定位问题。城管部门要让群众认可和接受,就应有全国性法规给它颁发"准生证",成为合乎法律的执法主体,并明确法定职责,接受法定约束,让人们知道哪些做法是"滥用职权"。现在,虽然各地出台了城管文明执法要求,但因为没有合法的管理制度作为支撑,所以在执法正义和道德上仍然陷于困境。

  据报载,法国街头摊贩也要受到政府严管,而摊主们却乐意接受。原因是,在法国小摊证照办理非常便捷,而管理部门的工作,就是不断解决被管者遇到的通水、通电、技术培训等公共问题。与国内不同的是,外国类似城管部门的机构只能对违规行为开罚单,真正执行的是警察或法院,这种做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综上所述,城管部门及其队员只不过是地方政府的管理城市工具,其本身并无原罪。值得拷问的是应是城管制度的缺失和模糊。只有权力边界明确了,城管执法是否越权,才有了判定标准;只有法律程序规范了,城管执法是否随意,也才有了判定依据。只有以明确的法律规范为基础,再加上文明执法意识的确立,城管的文明执法才值得期待。

 

 

 

 

pianruo:

        城管存在的意义是值得肯定的。

        但正如本文所说,城管的权利界限模糊导致了城管执法正义和道德的严重缺失,导致了部分群众和城管的对立。

        假如不加紧对城管制度的完善和改革,借用网上流传的话来说:“让中国城管去索马里打击海盗再适合不过了”

        有时候我难免这样想:究竟是市容重要还是摊贩(老百姓)的切实利益重要?在某些人眼里保卫好了市容就是在保卫老百姓(摊贩)的利益。但这是一个假命题。
        其实我想说的是:一个标准的问题!

                        任何地方的“市容”难道都要与国际接轨么?这个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到底是谁定的?都符合客观实际么?在一个乡镇里他执法的理由就是“我们要与国际接轨”。这岂不是在滑天下之大稽,逗鄙人不乐吗!!!

[ 本帖最后由 pianruo 于 2009-4-28 11:34 编辑 ]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环球网论坛(http://bbs.huanqiu.com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yelled 好评度 +2 精品文章 2009-4-28 14:26

以上言论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环球网

回到顶部

城管本来就是原有各职能部门的综合衍生产物,本身就不是啥正大光明的机构,至于 妖魔化 他们,本来就是 妖魔,哪来的 化

以上言论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环球网

回到顶部

究竟是市容重要还是摊贩(老百姓)的切实利益重要?在某些人眼里保卫好了市容就是在保卫老百姓(摊贩)的利益。
大郎严正声明:本着友好原则.搁置争议.共同使用潘氏,不纳为妾既可。

以上言论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环球网

回到顶部

楼主,小心城管跨省追捕!!!
冷眼看世界,清醒看问题。

以上言论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环球网

回到顶部

是应该拷问城管制度了

以上言论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环球网

回到顶部

看太多了城管任意践踏小摊贩的人格尊严。哎!
环球论坛500人交流群号:35148866,诚邀您的加入!

胸毛燃烧的岁月……

以上言论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环球网

回到顶部

有些时候还是觉得摊摆们不好

短称缺两,以次冲好。造假货。这些都是大部分无证摊板们干的。
今天买菜,又被骗称了。有些菜看起来便宜,一旦缺量,则比正宗的市场中贵得多了。
建议大家不要买摊贩的东西。

以上言论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环球网

回到顶部

城管的制度要健全,但社会一定要大量支持他们,无证小摊小贩对社会弊多利少,应该取缔。

以上言论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环球网

回到顶部

LZ你错了,不是我们想妖化他们,而是他们自己把自己化成了妖

以上言论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环球网

回到顶部

拷问

是应该拷问城管制度了
http://www.58renti.com
http://www.mm7mm8.com

以上言论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环球网

回到顶部

 23 123
发新话题

最近更新个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