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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网友开新坛申请须知

本主题由 访问者 于 2009-6-9 09:01 置顶

网友开新坛申请须知

网友开新坛申请须知


为了给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也为了满足某些特定网友的需求。本论坛将在一定条件允许会员申请开新坛。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本论坛的正式会员,在论坛注册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管理员邀请不受此规定限制。

2.申请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论坛的管理规定。

3.申请人具备所申请论坛的管理能力或运作能力。

4.申请人必须发帖征集网友支持 支持人数不得少于50人 支持人的等级不能低于举人。

5.申请人具备一定上网时间。便于参与论坛的管理和维护


二、申请人表格如下:

 

论坛ID:

居住地:

联系方式:

是否有充足的上网时间:

是否愿意担任版主:

是否有所申请论坛的相关能力。比如受过相关的教育

申请论坛的理由以及论坛定位是什么?如何管理这个论坛?


此申请将在7个工作日予以答复。

 

如果此次申请被拒绝 半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注:为了更好的利用资源,站方有权在半年内以人气低迷和违法规定的论坛进行清理。


一式两份 一份在论坛发布(联系方式可空) 一份请发电邮至shequ@huanqiu.com(电邮中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环球网论坛(http://bbs.huanqi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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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整个夜生活之窗吗?哈哈
心有佛手无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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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建议把两性板块删了,我宁愿有个人体艺术版块,两性太赤裸裸了!
理想主义者总是以悲剧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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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必须发帖征集网友支持 支持人数不得少于50人 支持人的等级不能低于举人。
和统武统  早晚必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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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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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973256902 于 2009-5-10 14:40 发表 可以整个夜生活之窗吗?哈哈

你搞吧,我支持一个!~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带走的,是对朋友的挂念和曾经美好的记忆.......再见了,论坛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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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啊。。。我的音乐版没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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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没大没小 于 2009-5-10 15:56 发表 3个月啊。。。我的音乐版没希望了。。。<img src="http://bbs.huanqiu.com/images/smilies/default/mg_01.gif" border=0 smilieid="203">

      妹妹,没事,我们一起争取

疾如风 徐如林 侵掠如火 不动如山
武奋扬 跳梁者 虽强必戮
山无陵,天地合,乃敢变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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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3个月吗。。。我有一年半的斑竹经验。。。我的音乐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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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没大没小 于 2009-5-10 16:03 发表 一定要3个月吗。。。我有一年半的斑竹经验。。。我的音乐版啊。。。

 

你开---我支持,把我写的歌词和曲谱都发给你!

那可都是过去的啊---军旅之歌---鼓励原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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