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两岸的“形式统一”
作者:肖永国
两岸自1949年因中国内战由台湾海峡分隔形成相互政治对立的政治实体以来,尽管出现鼓吹“两国论”及“台独”的台湾政治领导人近20年的执政,但是始终没有改变两岸“同一个中国主权和领土的政治对立”的本质。
因此,两岸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主权和领土的政治分裂,而是“政治对立”的问题。更准确地说,两岸在共同维护“同一个中国主权和领土”的完整、统一的过程中逐步消除两岸“政治对立”的状态就是两岸的“形式统一”。
一、两岸“形式统一”的政治条件;
两岸关系有复杂的一面,但是也有简单的一面。
两岸关系的“复杂”主要是涉及台湾、大陆与国际社会,绝不是某一方可以主导的发展过程。而且,任何一方在历史上都有试图改变两岸关系本质的政治尝试,尽管都是以失败而告终,但是正如任何历史事件一样,即便是“失败的结局”,也会对两岸未来发展表现出重要的政治价值。不仅如此,台湾内部还存在复杂的“政治变局”:台湾执政者延续着台湾政治“烂局”而缺乏充分的执政能力,台湾在野者始终按照“政党冲突”的“剧本”在“政治撒野”。凡此种种,不一而论,足见两岸关系的复杂性。
两岸关系的“简单”主要表现在两岸“形式统一”的政治条件相对比较简单:
1、 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是“同一个中国主权和领土”的政治关系;
2、 两岸有责任和义务共同维护“同一个中国主权和领土”的完整、统一;
3、 消除两岸“政治对立”是发展两岸关系唯一的政治出路;
如果把两岸关系的“复杂”和“简单”结合起来,这就意味着:两岸有责任和义务尊重两岸和国际的政治现实,放下历史的仇视心态和政治的对抗思维,从政治善意和政治共识出发,为了两岸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以最大的政治诚信积累两岸的政治互信,在共同维护“同一个中国主权和领土”的完整、统一的过程中,实现逐步消除“两岸政治对立”的政治目标。这就是两岸关系历经千折百转后形成的唯一的发展出路。
二、两岸“形式统一”的政治存续;
两岸“形式统一”的政治状态的本质就是两岸在共同维护“同一个中国主权和领土”的完整、统一的过程中消除两岸“政治对立”。因此,两岸“消除政治对立”不会是一方消灭另一方的方式进行,而是以两岸“有条件政治存续”和“自然融合、统一”为主要政治模式的政治存续。
1、 采取“政治消灭”的方式消除“两岸政治对立”只有一种可能:中国遭遇主权和领土的政治分裂。在大陆和台湾都坚持“同一个中国主权和领土”的政治条件下,两岸是不会发生“政治消灭”的事件的。
2、 两岸“有条件政治存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两岸在国际范围保持稳定,即:“不冲突”、“不对立”、“不改变”,尊重和维持两岸既定的国际事实;
(2)为体现“一个中国”及“对等”、“尊严”,在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环境中,台湾以“中华台北”等名义参与非主权国际或地区的组织。反之亦然;
(3)两岸在各自中国的代表区域共同维护中国的国家、民族的利益及国际尊严;
(4)两岸共同构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等多种沟通、交流、交往与互助、合作的渠道或组织,通过两岸协商或谈判的方式努力消除两岸“政治对立”;
(5)两岸共同创造国际利益,合作应对两岸危机,协作处理各自问题;
3、两岸的“自然融合、统一”:
在维持和发展“反独促统”的国际政治压力下,以大力发展两岸经济和共创国际利益为政治基础,以改善和提高两岸社会关系为政治重点,发挥两岸“教育合作”、“媒体互通”和“人员互动”等政治媒介的功能和作用,在不断优化台湾政治和社会结构的过程中推进两岸政治协商或政治谈判,通过不断强化的两岸军事关系为两岸的政治协商和政治谈判的成果做最终政治保障,让两岸人民在选择各自的生活中“自然而然”的实现两岸的融合、统一。
三、两岸“形式统一”的政治发展;
通过尊重两岸及国际事实的方式维护和发展两岸的“形式统一”,简单地说,就是“一致对外”、“各负其责”、“协助对岸”、“开放发展”。两岸“形式统一”的存续时间取决于两岸政治和社会的“自然而然”的认同、融合的过程。
基于两岸实力对比的“不对称性”,两岸政治和社会的“自然而然”的认同、融合的过程,对于台湾而言,就是“抱残守缺”、“体面延续”和“自然消亡”;对于大陆而言,就是“内治为本”、“怀柔纳受”和“国际主导”。
这里重点谈谈两岸“形式统一”的过程中对大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政治要求:
1、 内治为本;
两岸关系处于由台湾、大陆和国际社会三方构建的政治格局中。更准确地说,“台湾问题”是在国际社会的环境下,在共同利益和危害的基础上,在促进两岸关系正常化及推动两岸政治协商的过程中,通过两岸直接和自主的政治协商或政治谈判的方式,由两岸政治实体共同解决的政治问题。
但是,基于中国大陆与台湾实力对比的“不对称性”,中国大陆不得不扮演政治领导的角色。如果中国大陆在自身的政治和社会的治理中问题重重,那么,大陆只可能在发展两岸关系的过程中被自己制造的内部问题“政治绊倒”。在两岸关系的发展过程中,诸如此类的事件很多。为了更好的解决台湾问题,在当前的两岸环境和条件下,大陆更应该集中精力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因为两岸“形式统一”的政治发展,本质上,取决于大陆的内治层次和水平。
这不仅在台湾的问题上是如此,在解决中国发展的任何问题上,“做好自己”是一切发展规划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2、 怀柔纳受;
“怀柔”意为:用政治上笼络的手段使之归附。“纳受”意为:接受、收受。因此,“怀柔纳受”是两层含义:
第一个层面,中国大陆要勇敢的承担起政治领导的责任和任务,在政治上充分利用国际社会、“两岸周边”及台湾的特点,集中大陆优势,以“事实促认同”,采取“釜底抽薪”(打击和削弱“台独势力”的政治和社会的资源)和“无中生有”(大力扶持和发展“维护统一”的政治和社会的“综合实力”)的方式优化台湾政治和社会的结构,促进台湾的政治和社会的治理,实现两岸人民共同认可的和平统一。
另一个层面,大陆应针对自身政治和社会的现状、问题和潜力,在“发展经济”、“增强实力”和“国际主导”的过程中,从“基层自治”、“地区规划”和“全面监督”等入手,增加科技、教育、法律、规范的投入,突出没有任何私利的大陆执政党对人民利益的代理和维护,通过政府组织和社会组织功能化和事务化管理的方式,激发基层活力、强化中层规划、实现高层目标。
对“怀柔纳受”而言,需要“怀柔”的不仅仅是未统一地区的人民,更应该包括已经统一地区的人民;需要“纳受”的不仅仅是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更应该是对国家、地区及政府的治理规划、监督和落实。有“斯民”才有“斯土”,有“乐民”才有“乐土”。
所以,“怀柔纳受”不存在内外之分、时空之别,归根结底,这是大陆“做好自己”的一部分。
3、 国际主导;
两岸“形式统一”是基于两岸、国际及台湾岛内的政治现实,但是,对于消除两岸政治对立而言,取决于中国大陆对国际的政治影响和主导能力。
这主要是由以下几个方面决定了:
(1)大陆对国际的政治影响和主导能力是形成和发展两岸“形式统一”的外部保障,有利于创造“反独促统”的国际压力;
(2)大陆对国际的政治影响和主导能力是大陆发展的外部环境和条件,有利于发展大陆内治的层次和水平;
(3)大陆对国际的政治影响和主导能力能促进台湾政治和社会的发展结构的积极转变,有利于台湾顺畅治理;
(4)大陆对国际的政治影响和主导能力将产生两岸共同利益和危害,有利于两岸融合与统一;
(5)大陆对国际的政治影响和主导能力可以提升中国的国际地位和人民的国际尊严,有利于两岸的国家认同;
在两岸“形式统一”的发展阶段,越是在对台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时候,大陆越应该提升自身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大陆政治和社会等制度的优越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逐步实现全球布局的过程中,“眼睛向内”形成大陆新的发展空间、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
两岸只有在国家发展过程中实现统一,才是最稳定和最有价值的历史事件。因此,创造中国大陆的可持续发展,在两岸“形式统一”阶段,才是“重中之重”的政治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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