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年9月13日,李鸿章与伊达宗城(日本任命大藏卿伊达宗城为全权大臣)正式签订中日《修好条约》和《通商条约》。
《修好条约》第一条规定:“嗣后大清国、大日本国倍敦和谊,与天壤无穷。即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可稍有侵越,俾获永久 安全。”
“所属邦土”,指中国藩属国,实指朝鲜。
因为在列强的侵蚀下,安南(越南),泰国(暹罗)等藩属国已不到满清搞工商年检了。
也就是说其实除了朝鲜,当时满清已经没啥藩属国了。
而另一条则隐约李鸿章的另一意图,这一条规定:
“两国既经通商友好,自必互相关切。若他国偶有不公及轻藐之事,一经知照,必须彼此相助,或从中善为调处,以敦友谊。”
估计这就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源头。
这两条约到底啥意思?就是两个重要的合同。
这是划时代的条约,按官方说法,这是中日两国世代友好的纲领性文件,里面的规定都是孙悟空的紧箍咒。
合同有很多意思。
不过最大的意思,就是满清与时俱进了,摸着石头引进外资(日本),搞合资,准备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爱新觉罗社会。
李鸿章有与日本“联为外援,勿使西人倚为外府”的想法,不过日本只当是权宜之计。
日本不爱玩合资,它更喜欢玩独资,而且是日本天皇牌的独资。
李鸿章认为立下条约即可保证日本不侵朝鲜、更不可能进犯中国,因此在谈判尚未结束时就乐观地写道:
“总之束约铁案已定,纵欲倚西 人为声援,断不能转白为黑。”
但事实几乎立即无情地证明李鸿章过于乐观、过于相信日本、过于依赖条约的约束力。
日本是有过“倭寇”前科的无照经营户,在它看来,摸着石头过了河,再摸石头就有点傻了。
日本都与大清搞合资了,自然成了朝鲜的半个领导,自然不甘只是摸朝鲜的小手,还盯上了满清的另一个藩属国:琉球。
实际上,双方签约墨迹未干,日本就“转白为黑”、要求修改条约,开始了紧锣密鼓地侵略琉球,侵略中国台湾、侵略朝鲜的活动。
事实证明李鸿章们对形势的判断显然完全错误。
满清的工商执照和商务合同,对日本而言,是解释权归日本。
“倭寇”有过前科,无照经营也很拿手,自然日本该出手时就出狠手。
《修好条约》和《通商条约》实际反而成了中日战争的起源。
台湾、朝鲜之后不久在甲午战争,日俄战争中成为了日本的殖民地。
对日本的野心之大认识远远不够,从根本上说仍是满清对国际形势缺乏深刻的洞察。
无情的事实,终于使李鸿章们“联合日本”对抗西方的梦想破灭,认识到日本是比几万里外的西方列强更危险、对中国威胁更大的敌人。
这是李鸿章的不幸和悲剧,但更是清王朝的不幸和悲剧。
李鸿章吐了血,是他们的不幸和悲剧,是活该。
而真正不幸的是无辜的清王朝的全体国民。
李鸿章们的不幸和悲剧是全体国民买单了。
日本的战利品除台湾、朝鲜外,仅舰艇等战利品价值也有一亿多日元。
当然还有白花花的银子:
清王朝支付日本战争赔款二亿三千万两库平银。
当时的日本外务大臣高兴地说:“在这笔赔款以前,根本没有料到会有好几亿元,全部收入只有八千万日元。所以,一想到现在有三亿五千万元(日元)滚滚而来,无论政府还是私人都顿觉无比的富裕。”
甲午一战,日本成为亚洲的暴发户。
甲午一战,也让日本军界牢牢地占据了政治舞台,成为决定这个岛国政治走向的决定性力量。
而满清的国民好事没轮到,赔钱一个也没漏。
从李鸿章“很傻很天真”,其实就已看出清王朝统治者确无能力对世界形势做出具有前瞻性、预见性的正确把握和判断。
而没有前瞻性、预见性,构建国际战略则无从谈起,自然又赔钱赔地又赔脸面。
其实说白了就是两个字:脑残。
清王朝统治者没有能力,那么民国的精英们是不是进步了呢?
[
本帖最后由 天斌 于 2009-10-26 09:2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