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12
发新话题

打印

一网民因散布虚假信息被郑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本帖已经被作者加入个人空间

一网民因散布虚假信息被郑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昨日上午9时许,一辆99路公交车行驶至中原路交通厅门口对面快车道时,因后置发动机机件老化,造成发动机脱落坠地,与地面发生摩擦,车上一名乘客腿部被机件碎片划伤。   事发后,市公安局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并在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的前提下,进行了现场勘察和访问 ,初步认定该事件是一起安全责任事故。事故车辆已被拖离现场。   捕风捉影歪曲事实 散布谣言引起恐慌   一网民被郑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昨晚,我市警方将在互联网上散布“郑州公交车**”谣言的陈某在鲁山县抓获,并予以刑事拘留。   昨日上午9时许,我市一99路公交车行驶至市区中原路交通厅门口附近时,后置发动机脱落坠地,与地面发生摩擦,车上一名乘客腿部被飞溅的机件碎片划伤。事发后,相关部门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经专家认真勘察现场,认定该事故是因为该车发动机飞轮壳突然发生断裂后,造成发动机下倾移位,而此时发动机仍在高速旋转,撞击周围附件造成离合器碎裂,属于一起偶发性的机械故障。   事发后不久,互联网某论坛出现一篇名为《郑州99路公交车发生**!》的文章,作者网名叫“孤独愁”。文章中,“孤独愁”极尽造谣之能事,将一起普通的机械故障编造为造成重大伤亡的**事故,不但所说情节与事实严重不符,且所配发图片与现场毫无关联。该帖一经发布,迅速被网民浏览、跟帖,引起网民猜疑,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我市警方对此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查处。经查,“孤独愁”真名叫陈某,男,26岁,山东省曹县人,现在平顶山鲁山县某快捷酒店打工。6日下午6时许,参战民警在鲁山县将其抓获。经讯问,陈某供述:其在互联网QQ群中获知郑州公交车发生事故的信息后,在真相未明、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便捏造事实,广为发帖。为了造成轰动效应,陈某在其发的帖子文字下面配发了一张图片,图中是被严重烧毁的、只剩下骨架的公交车。经核实,该图片为外省市因发动机起火、被烧毁的公交车,随同帖子一同上网。   警方介绍说,陈某的行为已涉嫌编造散布恐怖信息罪,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警方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事故发生后,一时间社会上谣言四起,声称“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造成了不必要的社会恐慌。警方希望市民不要轻信谣言,更不要造谣、传谣。目前,我市警方正在开展声势浩大、深入持久的“保奥运绿城守卫”行动,全警动员,整体联动,荷枪实弹,每天有近万名民警和便衣警察分布在大街小巷、公共场所,开展大盘查、大治理、大排查,构造全天候无缝隙治安防控网络,请广大市民放心,我市公安机关有能力确保奥运期间省会社会治安大局平稳。 相关衔接   新华社电(记者黄豁)重庆渝中区检察院8月6日对2起以恐吓电话等方式,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批准逮捕。   8月1日下午,自称叫高四明(男)的犯罪嫌疑人,乘坐从朝天门开往沙坪坝的702路公交车,因车票价格与售票员发生争吵。该人声称自己带有雷管和炸药,扬言要炸死售票员,并在两路口等车站对上下车的乘客称车上有炸药,后又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声称要炸车。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搜查未发现爆炸物。   8月2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郑旭华(男,36岁)匿名向重庆百货集团某店总经理办公室打电话,自称是恐怖分子,在解放碑重庆百货大楼放置了炸弹,炸弹将于20分钟后爆炸。重百集团立即拨打110报警,重庆市公安局马上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派出警力快速到达现场对百货大楼进行紧急疏散、控制,经过仔细搜索,未发现安装炸弹。公安机关经侦查于当日下午将郑旭华抓获。郑旭华交代是因情绪烦躁,产生了拨打匿名恐吓电话的念头,但实际并未放置炸弹。该案致重庆百货大楼及附近的金融、商业经营网点因疏散群众并关门造成较大营业损失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环球网论坛(http://bbs.huanqiu.com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以上言论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环球网

回到顶部

对于散布谣言,破坏社会稳定的人,应该打击。
除了爱国,还爱老婆

以上言论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环球网

回到顶部

引用:
原帖由 ★禅虎★ 于 2008-8-8 09:16 发表 对于散布谣言,破坏社会稳定的人,应该打击。
支持!支持!强烈支持!
看文章一定要回,不然对不起楼主,哈哈.多多回我的文章!

以上言论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环球网

回到顶部

前一段我们论坛就有一篇帖子《昆明公交车又发生爆炸》 我当时就警告楼主 事实证明你的消息是假的 你已经被通缉了(开玩笑)吓他的 不过在此我只想说一句 不能靠主观臆断去评判一些对社会影响极大的事件 如果哪一天出了事还感觉很无意

以上言论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环球网

回到顶部

三人成虎啊 当心
西方的民主是婊子民主,谁有钱她就让谁爽!

以上言论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环球网

回到顶部

引用:
原帖由 ★禅虎★ 于 2008-8-8 09:16 发表 对于散布谣言,破坏社会稳定的人,应该打击。
支持

以上言论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环球网

回到顶部

引用:
原帖由 ★禅虎★ 于 2008-8-8 09:16 发表 对于散布谣言,破坏社会稳定的人,应该打击。
支持。。。。。。。。。。。。

以上言论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环球网

回到顶部

--------------------------------------------支持!

以上言论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环球网

回到顶部

全都支持版主去了!!我支持楼主!!!!
起来!  起来!起来!
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以上言论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环球网

回到顶部

.....................支持楼主.

以上言论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环球网

回到顶部

 12 12
发新话题

最近更新个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