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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abypig11 于 2008-9-25 23:57 发表
楼主说得也有道理,确实不应该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但问题并不如此简单,相信各位大多都经历过人大代表的选举,什么一个环境呢?差额选举制度,民主那是没得说的。问题是被选举人是如何产生的,基本上是选委会或上级指定的,怎么 ...
我们是有民主制度的。
人大代表其实是差额选举,只是很多老百姓不知道罢了。你已经算是知道比较多的了。在中国不同省份选举有一些差异,我以最低一级“区人大代表”选举为例说明一下。
区人大代表选举,如果参选人数超过代表人数的时候,有的地区通过“酝酿,协商”推出候选人,有些地区是采取预选的方式确定候选人,比如选4个人大代表,预选得票前6名成为候选人,名字将印在选票上。不是候选的人公民,一样可以当选人大代表,只是在选民投票的时候要将该人的名字写在空白格里面,票数达到要求就可以当选。深圳有参选失败的独立参选人,也有成功的,北京,湖北都有。
“参选人就要有较洪厚的经济实力来宣传自己”。这种情况肯定会有,但是如果有出生下层的公民参选,一样可以获得成功,毕竟他提出的关照本阶层利益的政治主张,经济主张会得到人数众多的选民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任志强想要当人大代表是很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