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举例说,某农民家里有一块农用地的年收益为800-1000元,村里将该土地以20000元价格买断,并转手以50000元的价格转手卖给开发商。如果时光从此停滞,那么这当然是一个所谓“三赢”的局面。
但是,农民的20000元花完了之后呢?有人也许会说,这笔钱相当于20年的收益哦,而且花完了他们还可以进城务工啊。所谓20年收益这种说法根本就没有考虑土地生产力提高的问题,也没有考虑一定量货币在通货膨胀等因素下的贬值问题,等等。再说进城务工,我国的就业形势原本就很严峻,农民在教育程度和科技信息获取等方面又没有优势,决定了大多数的农民进城之后只能以体力劳动为主,因此收入低、工作不稳定、失业风险高,而因为这几点又造成了农民工生活状况差,恶性循环地更加无法在子女教育等方面进行更好的投入。从本质上说,这与英国的“羊吃人”是一样的,只不过那时候用暴力,而现在我们用“利诱”,但目的都是“使农民离开土地,使土地能够越来越集中在大地主、大资本家手里。”这种描述看起来很眼熟是么?没错,这和解放前对三座大山的描述是很雷同的。
现实情况是,由于中国农民在获得教育、获取信息等各方面受到的社会不公平对待,所以农民在对同一件事未来造成影响的判断上,很有可能不会想那么复杂,这绝对不是歧视农民,而是担心农民会吃亏。
土地,是农民关系到自身甚至是后代前途生死攸关的事情,而我完全不相信需要做出判断的农民会得到充分的、完整的、客观的对于这件事的讲解,我相信他们只会听到不断重复的“2万哦,一下子是你好几年的收入哦”这种以短期利益诱惑之的话语。作为政府和精英们,你们怎么可以一方面明知道一个人在做出判断的时候,不可能充分完整地获取信息和全面衡量利益得失,甚至这种能力不足是社会强加给他的;同时,又强调这个人一旦做出这个决定,就要接受并完全承担这个判断的后果?这跟诱骗有区别么?
[ 本帖最后由 混吃等死 于 2008-10-17 11:32 编辑 ]